风险防控
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
    2015-01-19
   近年来,非法集资案件频发。犯罪分子使用多种手段,编造虚假项目引诱投资者参与。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,部分投资者丧失基本的判断,误入非法集资陷阱,造成财产的巨大损失,甚至血本无归,教训非常深刻。
    非法集资活动存在的土壤是什么?广大投资者为什么轻易涉足非法集资违法犯罪领域?提醒广大投资者,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盲目参与风险损失自担,并呼吁广大市民:拒绝高利诱惑,远离非法集资!
   暴利驱使
   投资者铤而走险
    忽视潜在风险,梦想一夜暴富。目前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着这种过度的功利和暴富心理,这也是非法集资犯罪得逞的根本原因。只要投入少量的资金,“钱生钱、利滚利”,就能获“高额回报”,与下海经商、购买股票等相比,这种投资“来钱快,获利高”。在犯罪分子的种种引诱下,再加上先期高额回报兑付的“诱饵”,人们受利益趋动,头脑发热,自然会降低防范意识,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。
    某商业银行一名资深理财师表示,任何投资,收益越高,风险越大。很多投资者追求利益无限大,风险无限小,这是不可能的。 “苍蝇不盯无缝的蛋,归根到底是投资者的贪心被骗子利用了。 ”
另类帮凶
受害者成了“拉人客”
    据了解,昆明曾经专门有一帮人,叫“吃喝团”,在吃喝的同时结交一些老年朋友,留下电话。接下来就联系,叫这些人投资、买保健品和治疗卡,从中提成,一个月能赚好几千,多的上万。
    据调查,确实存在着一部分人,俗称“拉人客”。皮包公司在搞非法集资的初期,利用“拉人客”拉其他人下水,给很高的回扣。这部分人只是前期投,而非法集资的就是用后面人的钱还前面人的,他们的投资是可以拿回来的,还可以获得高额利息。此外,在集资案件中,还有一些“受害者”,在发现自己的投资快拿不回来时,为了挽回损失,不惜拉其他老年人或者亲戚朋友“下水”。
广告蛊惑
投资者容易被“忽悠”
    在非法集资活动的主体中,投资理财类公司占多数。这些公司打着“投资理财”的旗号,公然在报纸、电视、互联网等多种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,巧立名目、虚构背景,引诱广大群众参与。
    还有一些所谓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通过街头散发、张贴小广告的形式拉拢、蛊惑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参与。这些非法集资广告的渲染,再加上承诺的高额回报诱惑,使投资群众很容易迷失方向,误入非法集资陷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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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清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
    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,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:
   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,提高识别能力,自觉抵制各种诱惑。坚信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,对“高额回报”“快速致富”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,避免上当受骗。
   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,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,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;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;是否承诺高额固定回报,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高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;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。
   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。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,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。因此,—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,依法保护自身权益。
   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。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,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。